事實上,處理好夫妻之間的關系,并不很難,只要對對方坦誠就好,但不要勉強自己去遷就和服從對方。
1.坦誠是不是必須“坦白”?
這是一個老問題,夫妻之間允許不允許有各自的秘密?
許多人認為,夫妻之間應當互不隱瞞,無論什么,都要讓對方知道,如果其中一方,將自己內(nèi)心的一個角落,包藏起來,另一方就不滿,甚至委屈。實踐證明,凡是用自己的隱私去換取對方信任的夫妻,都是不幸福的。
所以,我認為夫妻之間,都不應該存有只屬于自己的那一點隱私,只有這樣,才會使夫妻生活變得更和諧,更坦誠,更互相尊重。
這是因為,凡被人視為隱私的事,都是會刺痛人們心靈的創(chuàng)傷的。對方如果不去探尋這個,對于當事人來講,無疑是一種尊重和疼愛。而夫妻之間,都注意不去觸動對方的創(chuàng)傷,就不會留下痛苦的記憶,也不用在相處之中,注意回避什么話題,更不會在偶然的爭吵之中,突然沖動,去揭對方的傷疤。這樣,他們在相處之中,可以更坦誠地交換意見,而不必小心地怕對方認為自己影射什么,自己也不必去猜疑對方是不是話中有話。
2.遷就對方和要求對方遷就
如果一對夫妻,總是妻子遷就丈夫,妻子就會受到忽視;反過來,如果丈夫總是遷就妻子,妻子就會受不了突然的變化。因此,“遷就”是夫妻關系中一個重要的問題。
無論多么相似的人,也不會沒有分歧,生長在同一家庭之中的兄弟姐妹尚且有不同意見,更何況來自不同家庭的一對夫妻!
因此,在處理夫妻關系中,必然會遇到何時該遷就和怎樣遷就的問題。那么,是不是永遠改變自己而遷就丈夫就是好妻子呢?正確回答,肯定不是的。
正確的方式是,對于丈夫的特殊愛好和習慣應遷就、適應、使他感覺自由、舒適;對于丈夫的壞的習慣、不利于健康或不文明的習慣要盡量幫助他改掉,在這方面不要使自己讓步。在生活中要保證自己的獨立決定問題的一定權(quán)力。對于自己特別喜歡的事物,要求丈夫遷就自己,在工作和事業(yè)上,既要求對方為自己當參謀,又要保留自己最后的決定權(quán)和否決權(quán)。同樣,在丈夫的事業(yè)中,也應有一席發(fā)言之地。
總之,好的婚姻,不是雙方合二為一,不是孩子式的幻想中的那種全部坦白的關系。而是相互獨立的一對男女,相依、相戀、相敬、相愛的關系。他們中的任何一方,既不應忽視對方的存在和對方的獨立人格,也不應忘記自己韻存在和自己的獨立人格。他們是命運相共的,也是互敬互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