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有性生活對肺結核病灶已獲有效控制的人來說,不會造成什么影響。但如果處于活動期的肺結核,發(fā)熱、盜汗、咳嗽、咯血、消瘦、乏力等癥狀比較明顯時,則一定要禁止性活動。因為休息本身就是治療肺結核的基本措施之一,夫妻生活會消耗體力,不利于病灶的修復,過于頻繁的夫妻生活還有可能會導致病情惡化。
肺結核是一種傳染性疾病,夫妻生活過程中,很有可能將結核桿菌傳染給妻子或丈夫。如果懷孕,生下來的新生兒也會因為自身抵抗力很差,而被感染。患肺結核的女性,本來健康狀況就不佳,懷孕后往往會使病情惡化,而且還會影響胎兒的生長發(fā)育。再說,某些抗結核藥物還有致畸胎的作用,所以活動期肺結核病人不宜過夫妻生活,即使身體情況許可時,也必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患肺結核的青年男女,即使病情穩(wěn)定,也建議不要急于結婚,因為這將給以后的夫妻生活、生兒育女、優(yōu)生優(yōu)育等帶來眾多的問題。積極治療1~2年,病情一般都能穩(wěn)定,此時再結婚將更為妥當。
如果婚后發(fā)現其中一方患有肺結核病,而且病灶呈活動期時,一定要禁止夫妻生活,以減少體力消耗,這樣才有利疾病康復。待痊愈后即可恢復性生活。
已婚婦女患活動期肺結核,即使病情有所好轉,也要采取避孕措施。懷孕對母嬰健康都是不利的。如果在懷孕期間發(fā)現肺結核,應爭取作人工流產,否則將給治療帶來很大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