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是人,不是物,他們有自己的思想感情,有獨立的人格,他們與父母處于平等地位。父母應該用平視的眼光與孩子交流,把他們當做自己的朋友,充分尊重他們的各種權利,給予他們應有的自由。父母不應該高高在上,更不能采用極端的方式讓子女屈從、讓步。家長應重視幼兒的心理需求,盡可能地采用肯定、贊揚和鼓勵的方式對幼兒的言行進行積極評價。
加強親子溝通,明確行為準則。明確具體的行為準則能使幼兒知道自己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家長可以和孩子一起商討,這樣制定的行為準則會使幼兒比較容易接受。而且孩子通過參與,也比較容易將這些準則內化為自己的行為準則,提高孩子的積極性。
行為準則一經確立,就應堅決貫徹執(zhí)行。而且行為準則應盡量做到始終如一,處理同樣的事件要給出同樣的標準,如果你今天允許孩子這么做,明天沒有任何理由地告訴他不行,這會造成幼兒思維、判斷的混亂,讓他不知道到底應該怎么做。家長或許會忘記或不在乎自己的矛盾,以一句“我怎么說你就怎么做”來壓住孩子,可孩子不會忘,久而久之,你會發(fā)現(xiàn)自己的命令很難貫徹執(zhí)行。是孩子任性嗎?其實一部分是由家長的“出爾反爾”造成的。
重視情感溝通,促進安全依戀。父母一定要敞開自己的心懷,隨時傾聽孩子的訴說;對孩子的話題,父母要表現(xiàn)出熱心關注;要體會孩子的感受,了解他們的想法。漫不經心、置之不理等做法往往會嚴重挫傷孩子的自尊心,形成溝通障礙。同時,父母應鼓勵孩子真誠、坦率地表明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切忌不屑一顧,敷衍搪塞,或隨意打斷、不視具體情況而橫加指責。同時,一些非言語溝通,比如一個安慰的手勢、動作姿態(tài)、表情等,有時比有聲言語更有感染力,更容易被接受,更能促進親子之間的依戀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