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guī)业呐畠喊舶埠退呐笥衙烂酪黄鹑コ酝盹?,他們那時應該已經(jīng)六歲了。在要飯后甜點時,我讓她們選擇:要么現(xiàn)在吃冰激凌,要么飯后吃泡泡糖。美美選擇了冰激凌;安安選擇了泡泡糖(年輕父母的省錢竅門:從很早的時候就告訴你的孩子,泡泡糖是一種飯后甜點)。
美美吃完冰激凌后,我們出去買安安的泡泡糖。安安有了泡泡糖后,美美卻什么也沒有了,然后美美就開始號啕大哭。對于任何旁觀者(大人)來說,很清楚,美美沒有任何道理。她已經(jīng)有了和安安一樣的選擇權(quán),而且已經(jīng)提前享受了她的權(quán)利。
這個問題同樣也會在大人們的生活中發(fā)生。我的兩個高中同學,他們在年輕時都擁有同樣的機遇。其中一個選擇了過一種安逸的生活,每周工作40小時,有一份穩(wěn)定的收入。另一個選擇了投入他的全部青春年華去建立一個新企業(yè),整天忙得連軸轉(zhuǎn),收入也很沒有保證。到了中年,后者變得非常富有,而前者則不然。于是前者開始詛咒、攻擊這個制造了不平等的制度。
我不想爭論建立新企業(yè)的那個同學的選擇是否比選擇安逸生活的同學的選擇從內(nèi)在上更讓人欽佩,我也不想爭論泡泡糖的味道是否比冰激凌的味道更香甜。但是我想通過這個事情告訴家長們的是,選擇對于每個人來說都至關(guān)重要,在孩子小時候,我們就要對其進行恰當引導,并告知孩子,在作出選擇后,就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