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煮湯藥,要求用清凈而無雜質的水為宜,如井水、泉水、自來水等。
煎藥用水量的多少直接影響到藥效的發(fā)揮。加水過少,有效成分不容易完全煎出;加水過多,煎煮時間就會延長,部分有效成分就容易被破壞,同時水量過多,也不便于服用。煎藥加水應當適量,這是保證煎劑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
具體地說,用水量是根據藥物的性質和病情需要而決定的,如煎治感冒的解表藥或通利大便的攻下藥,水量不宜過多。頭煎只要水漫過藥面就可以了(大約400~600毫升),第二煎加水只需與藥面相平即可(大約300毫升左右)。治虛弱病證的補養(yǎng)藥,水量可多些。頭煎加水應漫過藥面約1寸左右(大約700~800毫升),二煎和三煎則應根據煎煮時間而定,一般漫過藥面即可(大約450毫升左右),如果煎煮時間超過25分鐘,則可適當增加水量。
煎藥時,先加水浸泡藥物10~15分鐘,使水分浸入藥物組織內部,有效成分容易煎出。
若直接加熱會使藥物表面的淀粉或蛋白質凝固,有效成分不易煎出。若是需先煎藥物,應先加水400毫升煎煮20分鐘后,再將其他藥物倒入,按常規(guī)用水標準加入適量的水即可。
若是煎湯代水,就應該用較多的水,一般用1500毫升左右煎煮,25分鐘后去渣,再按常規(guī)用水標準分二次應用。
若是要求濃煎的方劑,可在標準用水量的基礎上增加原用水量的20%左右。若是膠類、糖類藥,應烊化后服。即將膠類、糖類藥加入少量水,用文火另煎,熔化后分二次加入其他藥物的藥汁中服用;或將膠、糖類藥放入杯中,加少量水,置鍋內蒸化后服用,亦可直接用其他藥汁沖化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