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7歲的女孩生來就有大腦性麻痹。她的智能未受影響,但她的話很難懂,她的臉和四肢不斷地抽搐,因為她無法控制它們。
母親對她的殘疾抱著一種合理的態(tài)度。母親對待女兒的方式與對待她的較年幼的兒子的方式是一樣的。只是她每周數次帶女兒去一個??圃\所。女兒在那里接受有關日常生活活動的指導,如進食,講話,上廁所,走路(父母也學著當指導員)。由于她友善的天性和熱誠,她的弟弟和鄰居的孩子對她都很好。她加入了他們的各項游戲。雖然她往往比不上他們,但是他們會照顧她。她去正規(guī)的學校學習。自然,她在某些方面有缺陷。但是教學大綱是靈活的,學生可以參預設計和產生各項計劃的活動,因此她的好主意和合作精神使她成為班級中惹人喜歡的一員。而她的父親則比較憂慮,認為女兒應在特殊的殘廢人學校里住讀。他還擔心那年齡較小的孩子在長大時會因為見到姐姐的怪模樣而受窘。
如果父母真心誠意地,直截了當地接受一個身帶殘疾的孩子,那末她的兄弟姐妹也會以同樣的態(tài)度來接受她的。其他孩子的評論不會使他們太不安。但是如果父母感到窘迫,常常將她藏起來,那末她的兄弟姐妹們,不管她是否在場,都會念念不忘她的殘疾。